转自: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7日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旨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专家认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持续发力,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发放对象包括21家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介绍,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支持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专家表示,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人民银行调整优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的有力措施。
“此次推出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是金融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支持力度的具体体现,也将助力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说。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新设立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在发放对象、利率、期限等方面与原有的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基本一致,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人民银行强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董希淼建议,持续优化相关政策,可考虑将优质中小银行纳入发放对象,以更好地发挥中小银行体制机制灵活等特点,支持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科技创新周期较长、不确定性高,建议适当延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期限,或增加展期次数,以更好地匹配科技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