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掩耳盗铃(ling)》
作者:吕不韦(wei)
范(fan)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fu)而走,则钟大不可负(fu)③;以锤④毁之,钟(zhong)况然⑤有声(sheng)。恐人闻(wen)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耳。恶人闻之,可(ke)也;恶己自闻(wen)之,悖(7)也!
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chun)秋末期晋国的(de)贵族,被(bei)其他四家贵(gui)族联合打(da)败后,逃在齐(qi)国。亡,逃亡(wang)。
(2)钟:古代的打(da)击乐器。
(3)则:但(dan)是
(4)负(fu):用背驮东西。
(5)锤(chui)(chuí):槌子(zi)或棒子。
(6)况(huàng)然:形容钟(zhong)声。
(7)遽(ju)(jù):立(li)刻。
(8)悖(bèi):荒谬。 (8)恶(e)(e):害怕(pa)。
译(yi)文:
范氏(shi)逃亡的时候,有个(ge)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xiang)要背着它(ta)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bu)好背,他就打(da)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zai)背。谁知,刚砸了(le)一下,那口钟(zhong)就“咣(gong)”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zhong)声,来把钟(zhong)夺走了,就急忙(mang)把自己的两只耳(er)朵紧紧捂(wu)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yin),这是可以理解的;但(dan)捂住自己的耳(er)朵就以为别人也(ye)听不到了,这就太(tai)荒谬了。
寓意(yi):
钟的响(xiang)声是客观存在的(de),不管你掩(yan)不掩耳朵,它总是(shi)要响的。凡是要客(ke)观存在的东西,都不(bu)依人的主观意志为(wei)转移。有的人对不(bu)喜欢的客观(guan)存在,采取(qu)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ru)此,客观(guan)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shi)极端的主观唯(wei)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x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