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keng)儒的主要内容(rong)是:焚诗书,坑术士。在秦始(shi)皇三十四年(nian)(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yue)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zhi)”,要(yao)求根据古制,分封(feng)子弟。丞相李(li)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jin)止百姓以古非今,以(yi)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huang)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ling)焚烧《秦记》以外(wai)的列国史记,对(dui)民间医药卜(bo)筮种树之书以(yi)及不属于博(bo)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ye)限期交出烧毁(hui);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xue)法令的人要以官吏(li)为师。此即为(wei)“焚书”。
在(zai)焚书开始的第二(er)年,即公元前(qian)212年,秦始皇(huang)在当时秦(qin)首都咸阳将四(si)百六十余名术士坑杀(sha),即为所谓的“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