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是每年(nian)的6月30日,至于截(jie)止时间怎么填,通常是指专(zhuan)项扣饥坦手烂嫌除申报的截止时间,比如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zi)女因就业或信贺者其他原因不再(zai)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jiao)育的时点。
2020年个人(ren)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jian)是多少
2020年个人雹蠢枯所得(de)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查询(xun)相关公开信息显(xian)示,2020年个人所(suo)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dao)期不办理,如没有办理补税(shui)的,还会影响个人征信(xin)。
个人所得(de)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yu)自然人(居民、非居民源洞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档唤与管理过(guo)程中所发生的社(she)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jie)止日期2023年个人所(suo)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为3月1日至(zhi)6月30日。其中(zhong),汇算初期为3月1日至3月20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可以(yi)在2月16日起通过个税APP预约(yue)上述时间段中任意一天办理;而3月21日至6月30日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022年芹闷(men)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de)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shi)用费等四轿谈项综合所得的(de)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chu)、专项附加扣除、依法(fa)确
定的其他扣(kou)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yi)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suo)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kou)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zui)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huo)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shui)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he)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zhuan)项扣除-子女教育(yu)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qi)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shan)事业捐赠)×适用税(shui)率-速算扣除数]-已预(yu)缴税额
汇算(suan)不涉及纳税人的财(cai)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suan)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hui)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qie)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wu)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he)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suan)需补税金额不超(chao)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suan)应纳税额一致的(de);
(四)符合汇算退(tui)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de)。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yi)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suan):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na)税额且申请退税(shui)的;
(二)2022年取得的(de)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qie)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de)。
因适用所(suo)得项目错误或者(zhe)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zao)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bao)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嫌帆弯当(dang)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si)、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nian)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zai)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cheng)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chu);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you)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chu),以及减除费用(yong)、专项扣除、依法确定(ding)的其他扣除;
(三(san))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zeng);
(四)符合条(tiao)件的个人养老金(jin)扣除。
同时取得综(zong)合所得和经营所得(de)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jing)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fei)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jia)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qi)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个税申报每月截止个缺搭人所得税申报(bao)每月截止15号之前,如(ru)遇法定假日搏轿则顺延。
个人(ren)所得税年度汇算清伏银拿缴,自(zi)次年3月1日起止6月30日止。
个人所得税(shui)年报的申报截止时间是什(shi)么时候?【法律(lu)分析】:个税申(shen)报截止时间是次年(nian)六月三十日前。纳税人取得应税(shui)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yue)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shen)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shui)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kou)缴税款的,纳税(shui)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yue)三十日前,缴团州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min)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tiao)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ji)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yu)扣预缴税款;需(xu)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zai)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shi)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fa)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bu)门制定。
居民个人(ren)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xin)息的,扣缴义务人按(an)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yi)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ju)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chou)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xu)权使用费所得,有扣(kou)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an)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li)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tiao)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mei)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de)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bao)送纳税申报表,并缴(jiao)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de),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shui)人应当在取得所(suo)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qian),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zhi)限期缴纳的,纳(na)税人应当按照期(qi)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qu)得所得的,应当(dang)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差弊至(zhi)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虚或族在中(zhong)国境内从两处以(yi)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ying)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shui)。
纳税人因移居境(jing)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guo)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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